精神分析的
一個客體關係典範
精神分析的一個客體關係典範
譯自《客體關係理論與精神病理》第八章
Frank Summers著
陳登義 醫師譯
客體關係各理論中的重大差異似乎會對一個統一的客體關係理論模式造成不利的影響。然而,這些真正差異卻不該混淆客體關係取徑之所以不同於驅力模式及人際模式的一些共通原則。對這些原則給予嚴格闡明,我們即能釐清各種不同理論雖有不同但能彼此契合的一個客體關係典範。這樣的一個模式是無法藉不嚴格的折衷主義來加以建構,也無法以偏好某一理論而排除其它理論的方式來加以建構。本書所採取的方式是對每一理論給予嚴格評價,然後據此界定精神分析理論與實務的一個客體關係概念,而它不會完全迎合某一特定理論,而是闡明客體關係的模式是和驅力-自我模式以及人際模式有所區別。
所有客體關係理論的共同原則是:人類基本動機乃為了接觸客體而非釋放驅力。就如我們所看到的,克萊茵和康伯格雖都抓著驅力理論,但對驅力的重要性都認為其釋放張力的能力沒有如其在形成客體關係所扮演的角色來得重要,而後者是心智(psyche)的建造磚瓦。可以說所有客體關係理論都視形成客體關係為基本的人類動機。甚且,驅力概念在克萊茵和康伯格兩者的看法中並無法承受得住仔細審察。克萊茵的驅力看法和弗洛伊德一樣:它們是天生的,是生物學上所驅使的衝動以降低張力。此概念並不符合現代視驅力為一階層組織的概念,它是對刺激回應並且能隨環境變化而加以調適的(Tinbergen,1951;Lorenz,1963)。康伯格(1976)的驅力理念,不同於克萊茵,是符合現代概念的。然而,由於康伯格的看法中認為驅力只能透過一客體關係來表達,驅力概念變成可排除而不必要的,特別是由於攻擊並不符合驅力概念,而它卻是康伯格理論的中心要旨。當把不必要的驅力概念排除掉時,克萊茵和康伯格理論中對動機的概念可對應於費爾邦、甘翠普、溫尼可以及寇哈特等人理論的概念,也就是說,生物機體傳承下來的基本上是朝向接觸客體。
心理結構
任何客體關係理論都會探討到自體的概念,此概念的發展牽連到客體關係單元的變遷。就如安祖.葛林所指出(1977),客體的互補物不是自我,而是自體(見本書第四章)。如我們在第二章中所見,費爾邦(1944)用的是“自我”(ego)一詞,但指涉的是“自體”,而不是三位一體模式中的“自我”。由於發展並非對驅力的馴服,在客體關係理論中目我結構的重要性消退而偏向自體結構的發展,後者是在客體關係形式下“依附”透過內化作用後的產物。在此情況下,客體關係典範取代了本我與自我的發展而代之以自體與客體關係作為發展上的主要關鍵。在任何時刻體驗自體結構的方式就是自體感或自體意識;也就是說,自體的現象學經驗,自體意識感,就是潛在自體結構的一種反映。
雖則大部分的客體關係理論都隱涵其心理結構乃建構在客體關係單元上,康伯格(1984)卻把此點挑明,並且用客體關係結構的概念來理解病理變化。更甚者,他單獨指出精神官能症的心理結構是由客體關係單元所構成。然而,對康伯格而言客體關係的結構即是自我的結構。從兒童發展的資料來看,簡言之,認為依附才是原初的,不是驅力,由於在其理論中,驅力的概念甚至是不必要的,因此更富有意義的是把從客體關係單元所建構的結構視之為自體結構而非自我結構。
嬰兒研究所獲得的資料並不支持有一個分別獨立的本我(id)概念(White,1963;Stern,1985)。對某些嬰兒行為而言,確實具有強制性不得不的特質,但此一“驅動性”(driveness)意味的是和生物性滿足一樣的“對刺激的尋求”(Lichtenberg,1983)。從生命的一開端,新生兒就會中斷餵食去注視刺激,但並沒有需要去假設有“獨立的自我(ego)能量”存在,因為發展學上的資料並不支持賦予驅力的滿足以首要性。就如我們所看到的,證據顯示最好視嬰兒為事先已設定好要尋求接觸及尋求各式各樣關係的,只是其中之一涉及生物衝力(urges)上的滿足罷了。
這種視心理結構為由客體關係所形成的自體的想法導致對焦慮的不同於驅力-自我模式所提供的看法。根據後者,焦慮是本我或超我威脅到自我所產生的一種警告訊號(Freud,1926)。雖則弗洛伊德確曾提到那個創傷性焦慮,即嬰兒無助的感受,是早期焦兒期的特徵,非創傷性焦慮確涵蓋大部分形式的焦慮。從客體關係的觀點看,焦慮是對自體意識感,即我覺得我是誰,的一種威脅。因此,客體關係理論比較是把焦慮描述為一種對存在的威脅,而非把某些特別內容爆發併入意識中。
此一重新的概念化乃連結上克萊茵的“虛無焦慮”、溫尼可的“不可想的焦慮”以及柯哈特的“解組焦慮”,所有這些都指涉“對一個人的心理存在的威脅”。這些用詞並不單只用在描述嚴重的病理,而是被視為幾乎和任何型態的發展及病理都有關。米歇爾(1988)及葛林伯(1991),從人際理論觀點來看,也強調當經驗焦慮時那種對自體(或就葛林伯而言指的是自體再現)的威脅感。由於從客體關係觀點來看,自體結構是由客體關係單元所構成,任何對那些單元結構構成威脅的也就是對自體構成威脅,結果也就會經驗到焦慮。因此,即使是整合良好的人格其自體也可能受到威脅。此種對焦慮的觀念也符合蘇利文的概念認為焦慮是對自體系統的一種威脅。
根據驅力-自我模式,焦慮是導因於某特別內容的爆發併入威脅所致,諸如某種孩童期的願望導致愧疚或羞恥感,而用一種特別的防衛機制,比如潛抑,來加以防衛。此觀點的可議之處是如果被潛抑的內容成為意識上可覺察時,就會感受到愧疚或羞恥;那麼就很難看到為何一個喚起愧疚的願望竟會引發威脅感。愧疚不是一種愉悅的情緒,但它引發的是“壞”的感受而不是威脅。就像我們在第二章中所看到的,此一推理導致費爾邦及甘翠普下結論認為羞恥是大部分病理的源頭,不是愧疚。然而,羞恥通常是一種比愧疚更痛苦,更具威脅性的感受,它不必然會引發焦慮。事實上,既不是羞恥也不是愧疚可以說明焦慮所帶來的威脅經驗。在客體關係典範中,焦慮是對“人意識到自己到底是誰”時的一種威脅,而這解釋了恐懼或不安的感覺,即使是在整合良好的精神官能症的人身上。
在客體關係理論中所強調的焦慮形式是比較接近弗洛伊德“創傷性焦慮”的概念。然而,弗洛伊德把此形式的焦慮交付給小嬰兒的無助感,因為它的自我是這麼脆弱以至它完全無法承受。此種心理經濟學的概念用和自我強度的關係中所受刺激的量來界定焦慮。客體關係理論的虛無焦慮最好是將之視為一種對自體意識感的威脅,此自體意識感即一個人存在的希望所繫。
客體關係觀點認為“依附”是在自主性地引發動機下遠比“驅力”模式要來得更為符合發展上有關的研究資料。研究證據上的三條各別線索支持下列觀點,即嬰兒天生即具有動機要和它的照顧者接觸而不是要釋放緊張能量。首先,似乎嬰兒是設定好去接觸人,而且事先就調適好和照顧者形成一個關係。從實驗研究的發現中顯示新生兒會轉向人聲的來源處,會區分人聲與非人聲,如果聲源與說話者的嘴巴不相配它會有不舒服的反應,另外它對人與非人的客體會有不同的舉止行為(Lichtenberg,1983;Stern,1985)。在生命的頭幾週,嬰兒的餵食行為是和其照顧者的特定行為協調一致的。根據Stern(1985)的說法,嬰兒打從一出生開始有一個主動積極的“社交”生活。Beebe,Jaffe及Lachmann(1992)即顯示母子(女)間兩人關係會發展出自己的相互協調好的規則,而這是無法從各自一方去各別加以預測的。他們結論認為兩方和母子(女)關係之間的互動次序是由孩童而非母親作為一客體所內化的。Beebe及Lachmann(1992)提供足以令人信服的證據認為在生命的第一個月,母親和孩子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學習去配對他們的情感導向以及人際間的對時(timing),而小孩是會要期待這樣的配對,如果沒有的話就會出現負面的反應。他們的資料提供足以令人信服的證據認為一個前符號(象徵)期的表徵世界(presymbolic representat ional world)即包含這些母子(女)間的互動。
證據反對下列看法,即視嬰兒行為為降低緊張的看法,因為事實上嬰兒從生命的開始幾週即以視線在搜尋物體,甚至會中斷進食為了去看眼前所呈現的物體(White,1963)。研究發現嬰兒實際上會去尋找刺激且對所偏好的刺激主動加以選擇而不會有隨後的降低緊張現象,這是一項強烈的證據來反對視嬰兒為一尋求釋放能量的生物體(White,1963;Stern,1985)。嬰兒只會對討厭的刺激產生嫌惡的反應。從實驗資料所呈現的看法是嬰兒幾乎是從一出生即被設定好去形成一個和其照顧者同步發生的互動,然後透過增減來調整該刺激(Lichtenberg,1983)。
從客體關係的觀點來看動機,第二項主要證據來源是對動物的自然史觀察及實驗工作。John Bowlby(1969)整理出一長串令人印象深刻的動物行為學證據,顥示非人類的靈長類動物具有強烈的依附需求。新出生的天竺鼠、羊及狗在沒有其它滿足來源而只有一些客體或其它種系動物是它唯一可能接觸的對象時,它會去依附。確實,將小狗孤立三個星期後,因為只和人類接觸而被懲罰者會比那些因為和人類接觸而接受獎勵者更依附那個人物。同樣令人信服的是Harlow對恆河獼猴的實驗,該實驗顯示小猴子對布模特兒媽媽出現依附,但不會對機器模特兒出現,即使後者給予奶瓶餵食(Harlow & Zimmermann,1959)。更甚者,恆河獼猴如果是由不餵食的布媽媽替代照顧者所養育,會出現依附該模特兒媽媽並黏上它,而當它被警告或身處一陌生情境時(Harlow,1961)。然而,由機器模特兒所撫育的小猴子雖給予奶瓶餵食,卻不會使用那代理者來獲取慰藉,即使是在陌生或危險的情境中。猴子,也像羊及小狗般在面對危險及懲罰時會強力黏上布媽媽,即使該危險是來自代理者的媽媽本身。Bowlby的證據顯示非人類的靈長類具有自主性的依附需求,不管能否得到生物需要方面的滿足,這樣的依附會一直持續下去。
Bowlby(1969)的研究工作也摘要出第三項證據:對孩童的自然史資料顯示他們會依附那些並沒有滿足其生理需求的人物。在集中營裡被帶大的孩童是沒有機會去依附一個正常的成年人,會彼此間形成強烈旳聯繫。一項對蘇格蘭孩童所做的研究顯示大約五分之一孩童會依附那些並未照顧到其生理需求的成年人。更甚者,Bowlby指出還沒有證據認為小嬰兒是因為成年人能滿足其生物需求才依附他們。Bowlby(1969)這麼寫著:“已有的證據強烈支持下述觀點:即人類的依附行為,就如同其它種系動物般,並不需要傳統的食物報酬及溫暖,即能發展出來”(P.218)此項研究工作延伸出如下概念,即對人類的依附是一種自主性的需求。
動物行為學及孩童的研究證據提供客體關係觀點的堅實支持,即:在很早期人類就有依附重要他人的自主性需求,而這樣的依附是長久持續下去的。這些發現符合費爾邦對嬰兒的觀點,他認為嬰兒天生即是尋求客體而非尋求愉悅。根據實驗的資料,嬰兒是之前即調適好去尋求客體接觸,然後和照顧者形成一個互動的同時性。
客體關係的觀點在現有的實驗性資料上又加上下列概念,即人類,作為一象徵性動物,在發展的某個點上會對這些依附賦予意義,然後用它去發展自體(我)意識(a sense of self)。根據客體關係模式,自體結構是透過早期依附關係的內化而形成,且根據孩童對其早期客體聯結物(ties)所賦予的象徵意義而建立。在此意義下,這些早期客體關係不僅會持久下去,而且會界定自體意識並影響之後和他人的關係。
每一個客體關係理論都有一不同的方式來理解過程,透過該方式使早期客體接觸乃得以形成自體意識。對費爾邦和甘翠普而言,不帶破壞性的愛的能力以及因為源自害怕客體接觸所帶來破壞性而產生類分裂性退縮的程度等級是關鍵而重要的。對克萊茵及康伯格而言,則攻擊的各種變化以及其和好客體整合是自體形成中最為重要的成份。對溫尼可而言,“環境上的母親”(environmental mother)其隨時可以提供用以支持自體自然揭現(natural unfolding)的背景則是內化好母親的中心要旨,而那好母親才能容許揭現成熟的過程(maturational process)。
而就寇哈特的看法,原始誇大及理想的逐漸消退,被父母來的滿足及挫敗夾雜混合所養育,而造成自體的結構化形成。每一個客體關係理論都有一不同的概念論及關於自體如何發展以及環境在自體形成時所扮演的角色。人們是不能單就一種客體關係理論做代表來談論,但每一理論觀點卻是根據普遍原則──即自主性所激發對早期重要人物的依附逐漸內化然後形成建構自體的磚塊。
在發展的客體關係觀點中,孩童透過形成客體依附以降低焦慮及痛苦來駕馭人際世界。然而,他們對喪失接觸(的反應)總是較喜歡某種依附,不管它會多麼痛苦。米歇爾(1988)曾指出孩童所要的關係形式是根據他們和早期客體為維持接觸的需求而形成的,而這些關係在形成其自體結構時扮演著一個重要的角色。如同已指出的,實驗的證據顯示年幼的類人猿在沒有其它替代對象可用時,即使是只會讓它痛苦的動物,也會依附它(Bowlby,1969);事實上,它們會比其它沒有被虐待的年幼動物更強烈依附。
根據客體關係典範,孩童寧要讓其痛苦的依附而不要孤立,為的是迴避被滅絕的焦慮。此一原則是客體關係對下列觀察所做的解說,即孩童與成人總是和具傷害性的人物形成強烈的、有彈力的結合。費爾邦指出弗洛伊德的驅力理論採取“死亡本能”來解釋此現象,這樣的解釋太具推測性而缺乏背後的支持者,即使在古典的傳統下。就客體關係的觀點,孩童在早期和他們的照顧者形成結合,而且和虐待他的成人所形成的結合甚至比和良性的成人的結合更強有力。更甚者,早期關係被內化而形成一自體結構,然後用以對抗所有外來的威脅。對早期負面人物的依附以及其在童年期間的持續性可由對該結合的需求來加以解釋,就如同這樣的依附其對成人生命的影響也是同樣持續般。
如米歇爾(1988)所指出,這些內化的客體關係不單純只是被動地印記關係;它們是孩童建構關係的種種方式而他們從中粹取的是根據他們的防衛性和適應性的需求。然而,米歇爾(1988)把嬰兒這樣的一種被動觀點歸諸於客體關係發展上的停滯(arrest)理論是不正確的。
溫尼可(1963a,b)強調甚至是非常年幼的嬰兒在“創造”客體時所具有的“主動積極性”;雖則在一開始這個“客體創造”純粹是幻想式的,在之後的嬰兒期及孩童期,從“過渡性空間”所創造出來的客體在發展上扮演著一個初級重要的角色。類似的,費爾邦強調孩童在人格形成及人格病態上具有“主動性”的“客體尋求”。而寇哈特的觀點本身在對孩童的詮釋上視其為對父母來的同理共感或受創為一被動性的接收者,他確實視孩童為具防衛性的對父母親職上的失敗加以回應。
所有這些理論都考慮到孩童對破壞性環境事件的回應,且建議孩童對環境的建構及回應方式在其心結構的形成扮演著一個重要的角色。例如:如果父母是會虐待的,那麼孩童可能會太受創傷以致無法把父母內化為具攻擊及施虐性的人,而藉一種防衛性的建構把父母看做是良善的來對抗這樣的內化作用;也就是說,孩童內化了一位具攻擊及施虐性的父母,但在其上卻有一層具防衛性的“良善”父母覆蓋著。每一個如此建構而成的內化作用即是心理結構體系中的一塊磚瓦。
此一過程會變得很複雜:用以防衛對抗它者的客體關係單元可能會彼此間互相衝突或和諧,而仍會有其它客體關係單元會被用來做為對這類衝突的對抗。這些客體關係單元的建造形成了獨一無二屬於每位個體自我的結構。
寇哈特(1971,1977)比其他任何理論家都強調自體結構的建構是來自孩童的內化包括正常及病態發展的父母其各種面向。寇哈特理論中強調的重點是嬰兒自體是雙極性的,由誇大及理想等兩極所組成,而這兩種都必須透過父母親那裡來的滿足予支持。藉著每次的經驗,使嬰兒放棄掉它某種程度的原始自戀,就會有心理結構的增長。就寇哈特的觀點,情緒發展的關鍵是自體結構的形成。
從嬰兒研究中所得的資料支持寇哈特的看法,認為父母的“凝視”是發展的一項重要面向(Lich-tenberg,1983;Stern,1985)。出生時,嬰兒在八英吋的距離看得最清楚,而這距離正是餵乳或奶瓶餵食的距離。更甚者,如果嬰兒無法成功地攫取父母親的凝視,它們會主動地搜尋,如果它們就是找不到,最終它會抽退。因此我們可以視嬰兒為事先設定好和照顧者之間“映射”性互動。
這些發現支持發展中映射的重要性,雖然它們並不支持寇哈特強調母親是映射關係的唯一啟動者。寇哈特的看法忽視了下列事實,即嬰兒一開始即為了映射,然後一直主動積極地去尋求它,而不只是需要它而已。費爾邦則把嬰兒概念化為客體搜尋,而米歇爾(1988)的看法則認為嬰兒是主動搜尋且形成關係,這都由嬰兒研究中所得到的資料來加以支持。
在還沒進入複雜分析的細節中,或許可以指出病人事業上的困境可追溯到某種自我挫敗型態,這型態是以各種不同方式呈現,諸如:沒能取得足夠資金、對所付代價沒法收到足夠基金、以低價出售其所提供的服務、僱用並繼續聘用能力不足且難以相處的雇員等。此型態和把其父親視為一吝嗇酒鬼加以內化有關,這樣的父親是他所害怕而又渴望討好的對象。每一個邁向成功的步伐都意味著對其所內化父親的一種威脅,那內化父親勢必對這位渴望討好他的兒子懷著羡慕及輕蔑之感。
病人和父親的緊密連結所產生客體關係結構包含著一種理想化父親為一堅強人物的渴望,一種視父親為濫用酒精者的害怕,同時也包括想要討好其父親以獲得其認可的強烈欲望,而這種強烈的欲望使病人以憤怒來加以防衛。事實上他深深地認同他的父親,而他的事業生涯一開始即是進入父親的事業中。他的父親是位非常成功的生意人,而病人對他的認同使他達到某種程度事業上的成就。然而,他會因一些小錯誤而不斷地被言詞責罵,而每一次成功都使他害怕他父親會受到威脅而不再認可他,從而輕蔑他。病人試圖要像他父親以及他害怕會成為一個“酒鬼”乃導致他一輩子擺盪於成功與挫敗之間。不成功會使父親不高興而兒采受到叱責;所以病人乃內化“好男孩”這個客體關係單元,試圖從成力的父親身上得到認可。然而,每一次的成功威脅到那內化的、羨慕的父親,從而刺激他去認同那個他不想要的“酒鬼”。結果,病人勢必會達到某種程度的成功之後又破壞了他的冒險事業。此一型態是他那內化的、和父親矛盾關係的外在反映,這個父親是既要他成功又被其成功所威脅的父親。
此分析的一部分濃縮版本看來似乎符合精神官能症為潛意識衝突所引起的古典觀點。病人相當程度地處在牽連到自己與父親兩個客體關係型態之間的衝突。然而,病理型態並不是內化的、希望他成功的“好父親”和他所害怕的那個希望看到他努力掙扎而終於挫敗的“受威脅父親”這兩者之間衝突的產物。而是後者那個客體關係單元,才是病態本身,製造了功能上的困境。這位病人的精神官能症其源頭並無法從自體的病態與健康成份之間的衝突上來發現,而是單從病態成份的存在上來發現。此案例闡明了此處所提精神官能症的概念。病人具有一個父子客體關係單元,它允許甚至鼓舞發揮功能,一直到那內化父親被威脅到,那時兒子專業上的成功乃被加以抑制。此一分層的父子客體關係結構促成了某些成功,但卻不允許膨漲的專業上或財務上的成就;每一次病人賺了錢,他就會找到一些方式把錢流失掉。這個讓他可以去討好且認同一位成功父親的父子二元體的面向是非常適應良好的且鼓舞向成功,但是讓他害怕那濫用酒精的、惡意中傷他的父親的那個客體關係單元則導致他產生自我挫敗的生命型態。病人外在生命在生功與挫敗間的擺盪乃鏡映出他具生產性的以及挫敗性的客體關係內在世界。此一結構呼應到那個具有適應性的精神官能性功能型態,而該型態欠缺體認到自體的潛在力量的。在此結構內,精神官能性的衝突乃源自人格中適應性以及不適應性各面向的各同存在上;衝突不是自體的病態成份的原因所在,而是它們所造成的結果。
此一精神病理的客體關係典範對精神分析治療深具影響意義,而它也是我們現在所轉而指向的臨床後果。(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