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異常心理學

異常心理學 (英:Abnormal psychology),又稱變態心理學、病理心理學、非正常心理學,是臨床心理學的一個分支,針對各種心理疾病或異常行為描述其病理學及治療方法,為更深入瞭解異常行為的入門學科,也是成為心理治療師訓練的必修知識之一。變態心理學的研究可以幫助人們從異常與正常的對照中更加清楚地揭示人的心理本質,即揭示心理現象對於大腦的依賴關係,以及對於客觀現實的依賴關.變態心理學以普通心理學為基礎,它的研究成果又可為普通心理學開闢新的工作領域,提煉新的研究課題,從而同時充實和豐富普通心理學。

 

從古至今,對未深入研究“變態”的一般人而言,“變態”往往代表著:與自己和周遭人的行為模式、思考模式或情緒反應模式極不相同,因為罕見而對現象不瞭解,因為不瞭解而恐懼,因為恐懼而試圖逃避、排斥或強使對方改變成跟大多數人一樣。在過去,人們基本上以魔鬼論、巫術來解釋變態心理,常見的治療方法有驅魔鞭打水療[2][3]希波克拉底恩培多克勒則認為體內四液失調而導致心理問題。19世紀,梅毒盛行,人們發現其與多種精神失常有關。同時發現細菌的存在,促進了藥物青黴素的發明,開始引導心理學界以生物學角度看待疾病。而19世紀末,當時影響力很大精神病學家John P. Gray認為心理疾病是源自物理上 (physical roots),並令電休克療法腦白質切除術等治療方法盛行。但也因為上述方法太殘忍而開始有呼聲要以人道治療,像是以一個正常環境來治療人們,並鼓勵病患回到社會中。之後,就到各種心理學理論競爭,如精神分析學行為主義、及人本主義。當代理論以一個全面,不再以其中一面去解釋心理疾病。另外,也從病後治療,正面心理學開始逐漸關注如何預防心理疾病。

 

定義心理異常不是件單純的事,因心理疾病不像生理疾病有明確客觀的判定標準,不是簡簡單單抽血檢查或斷層掃描,再和正常標準比較就可判斷是正常或有病;此外,心理疾病有很大的區塊是模糊地帶,不論是關於病人主觀的檢查報告,或是外在行為的觀察,因為專業人士在判斷過程也有很多主觀的部分,所以同樣是心理專業人員可能有不同的診斷結果,在精神醫療中是常有的事.

而根據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精神疾病是指一個人患有行為上或心理上的臨床病徵,而病徵必須具備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為精神病人個人帶來痛苦 (Personal distress)

降低精神病人個人能力 (Impairment)

有帶來死亡、痛楚、喪失能力或喪失自由的危害性 (Psychological dysfunction)

身體上可能會以疼痛如頭痛或腹痛等方式呈現(因為心理因素)

常見的變態類型有神經症、情緒障礙、人格障礙及精神分裂症

 

界定標準

1、以病人的主觀體驗、治療者或研究者對異常現象的判斷為標準;

2、以社會常模和社會適應性為標準;

3、以資料和測試結果為標準,如標準測驗韋克斯勒兒童智力量表

4、以醫學病因和出現症狀種類、數量、嚴重程度為標準。

bottom of page